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693

    为了在应届毕业生中大力表彰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毕业生正确对待就业,为用人单位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数理学院2019届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与管理机构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申请材料的收集、统计及审核等工作。

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思想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校应届毕业生。

    2、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3、按时、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培养进程。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补考、重修记录,同时满足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学金二等及以上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4、综合素质高,在科研(发表论文、专利、竞赛等)、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科研成果中至少有一篇SCI/EI期刊收录的论文。

    5、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诚实守信,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

    6、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凡成功申请为西部志愿者的,学校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积极为其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

    7、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参照《关于评选2019届上海电力大学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https://ycareer.shiep.edu.cn/eweb/jygl/jygl.so?modcode=jygl_jygljygg&subsyscode=jygl&type=view&id=LeeVx5rUdAotZ5aYZSRdbx  

五、其它

    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若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制度,不能按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将撤销评优资格。

六、本办法由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电力大学 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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