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浏览次数:981


我院将进行2019年度研究生成果奖学金的申报、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数理学院2017级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评选操作方法

(一)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

5、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而补考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6、科研成果方面:

1)申请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中至少有一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申请一等奖的,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成果中至少有一篇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b.成果中至少有两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所有论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申请人在11月5日中午12点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至数理楼A206林佳老师处,由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学生提交至学院的材料包括:

1、《2019年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1)。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成果须明确标注归属上海电力学院所有,认定范围为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的科研成果。(不得改变原有格式或增减表格内容)

2、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复印),按照统一的顺序放整齐。(论文-专利-获奖证书)

3、附件1除上交纸质版外,另外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suepslyjs@163.com


(三)评选结果公示及上报

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将候选名单、申请人材料及学院评审报告提交至学校。


                                                                       

 附件1 2019年研究生成果奖学金汇总表.xls

 

数理学院

20191025


版权所有 © 上海电力大学 数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