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668

为充分发掘我校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才兼备的应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研究生毕业生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选对象

数理学院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1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第二条 评选与管理机构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申请材料的收集、统计及审核等工作。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2/3以内。按时、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计划;

(4)科研成果突出,在发表论文、专利、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在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6)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诚实守信,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

(7)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原则上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至少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奖励,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至少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奖励;

2. 其他条件:

(1)市级优秀毕业生科研成果中要求至少有一篇论文被SCISCIE)、EIJA)或CSSCI收录

①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2)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对国家重大事项做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4)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当年上海市规定的其他评选条件;

(5)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第四条 申报及评选程序

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news.shiep.edu.cn/50/ff/c2679a217343/page.psp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uepslyjs@163.com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2133016:00

第五条 其它

1)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2)若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制度,不能按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将撤销评优资格。

第六条 本办法由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数理学院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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