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制定日期:20186制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数学修养,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信息科学、计算数学、运筹与控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科技、教育、经济和能源电力管理等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服务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经济金融、能源电力等行业,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面向上海,辐射全国。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接受数学建模、计算方法、程序设计和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受到数学和信息理论及其应用的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科学研究、教学、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工程计算中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信息科学、计算数学或运筹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设计、算法分析与编程能力;

3.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与工程计算或运筹控制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了解信息科学、计算数学或运筹控制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及创新能力;

5.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物理学、常微分方程、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值分析、数据分析等。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计算机应用训练、工程认知实训、程序设计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七、主要专业实验

数值计算方法训练、数据分析实验、数据库应用训练等。

八、素质拓展

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等(课外完成)。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修满171学分),素质拓展教育4学分(由团委统一安排),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十、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学时分配(课内2256学时,集中实践592学时,共2848学时,其中必修课2512学时,选修课336学时)

类别

内容

比例

通识必修课程

思政类、语言与工具类、综合素养类、能源电力特色类等:(720学时)

  

占课内学时

31.91%

  

通识选修课程

人文社科类、艺术审美类、自然科学类、英语拓展类:(128学时)

占课内学时

5.67%

学科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160学时)

占课内学时

7.09%

占课内学时

34.76%

专业基础课:(624学时)

占课内学时

27.66%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核心课(必修):(416学时)

占课内学时

18.44%

占课内学时

27.66%

专业选修课:(208学时)

占课内学时

9.22%

集中实践课程

必修课课内实验、上机等:(192学时)

占必修课总学时31.21%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59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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