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三、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预习,进入实验室要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接通水、电、气。实验的结果、记录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负责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待教师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室内应保持整洁,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五、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有腐蚀、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或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存放。

 七、实验中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十、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要有明确的责任人。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数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1.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止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验室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

2.安全工作主要指本实验室水、电、气和危险品的正常合理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及消防措施的落实、检查。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安全卫生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实验室的钥匙,实验后负责对水、电、气、危险品、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3.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4.做实验的人员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各类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断水、电、气。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实验室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6.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仪器、桌、柜、门窗、墙壁、地面要无积尘。每次实验完毕,都应组织学生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7.每天下班要安排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切断水、电、气源,检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以上各项由各院(系)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改正。


吸取北交大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

201812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土建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内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发生爆炸,三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不幸遇难。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冲击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暴露出中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实验人员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在实验过程中难免要接触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且经常使用水、气、火、电等,潜藏着诸如爆炸、着火、中毒、灼伤、割伤、触电等危险性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常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如果我们掌握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知识以及事故发生时的急救常识,就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相应试剂及实验器械,从而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在发生紧急事故时,也能够不慌不乱,把伤害和损失减少到最少程度。

(一)危险化学实验火灾应急处理

可能原因: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实验室发生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应立即切断室内一切明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体着火: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设施,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覆盖时动作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装可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扩大着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

4.金属钠着火,用砂土覆盖灭火。

5.导线和电器外壳着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覆盖灭火。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灭火

7.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危险化学实验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可能原因:

1.仪器装置错误,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失误,冷水流入灼热容器;

2.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3.密闭容器里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4.减压实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危险化学实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可能原因:

1.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2.对有些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理不当;

3.制备有毒气体的装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

(四)危险化学实验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化学灼伤、碱灼伤:先用水洗,再用2%醋酸溶液洗;酸灼伤:先用大量水洗,再用NaHCO3溶液洗。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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